“如果這些漁民被判有罪,他們將面臨12至20年的牢獄之災”。據(jù)菲律賓媒體11日報道,在南海半月礁附近海域被菲律賓抓扣的中國11名漁民將在12日受審訊。菲律賓檢察官于當?shù)貢r間9日晚對這11名漁民啟動法律程序,提出違反菲律賓漁業(yè)法的控告。
據(jù)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記者了解,在對違反菲律賓漁業(yè)法的案件進行初步調查結束前,檢察官辦公室下令把11名中國漁民關押在巴拉望省警察總部監(jiān)獄。巴拉望省普林塞薩港市檢察官辦公室主任羅德里格斯證實,已于9日晚7時30分左右,對11名中國漁民和5名菲律賓人提出違反菲律賓漁業(yè)法第87和97條的控告。依據(jù)菲律賓法律,必須在抓扣36小時內對被捕者提出控訴。
羅德里格斯表示,9日晚沒有進行審訊的主要原因是當時沒有懂海南話的翻譯人員。審訊將在12日進行,因為當晚的翻譯人員只懂普通話,而漁民講的是海南方言。“我們必須有一位能夠和他們溝通的翻譯人員,因為他們必須知道他們也有權要求初步調查,以及知道他們違反了什么條例。”在審訊后,檢察官將確定是否有足夠依據(jù)在法庭上正式起訴這些中國漁民,或駁回對他們的控訴。
菲律賓漁業(yè)法規(guī)定,進入菲律賓海域的任何外國漁船可構成漁船從事捕魚作業(yè)的表面證據(jù)。除了漁獲、捕魚設備和漁船將被沒收外,違法者將被罰款10萬美元。
另外,違反菲律賓漁業(yè)法第97條,即捕獵珍稀、受威脅及瀕危生物者可被判入獄12至20年,罰款12萬菲律賓比索(約合2750美元),并沒收漁獲和吊銷捕魚許可。
《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》11日援引一名匿名軍官的話稱,中國船只不想靠近巴拉望海岸,他們更喜歡在半月礁與供應商會面。菲律賓偷獵者在巴拉巴克海峽附近捕捉海龜,那里被海洋保護者稱為“龜走廊”。菲律賓偷獵者在岸邊收集和存儲海龜,然后以每只1.5萬至3萬比索的價格,大批量賣給中國人。
負責在巴拉望執(zhí)行菲律賓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巴拉望持續(xù)發(fā)展委員會承認,存在一個由外國買家和國內供應者組成的“供求體系”,即菲律賓人負責捕捉瀕危的海龜,并把它們賣給中國漁民。巴拉望持續(xù)發(fā)展委員會律師維勒那說:“這種交易已經(jīng)持續(xù)一段時間。通常有一艘母船停在菲律賓領海外面,等著接收海龜。”菲軍方線人透露,由中國人駕駛的體積更小、速度更快的船只有時甚至抵達沿海村莊,跟供應商碰面并收走海龜。
在被問及執(zhí)法海警呈交的報告是否顯示中國船只配有漁網(wǎng)和相關捕魚用具時,巴拉望省檢察官羅德里格斯說:“沒有。”羅德里格斯還指出,被抓扣的中國漁船船長會講菲律賓語。
據(jù)悉,菲律賓野生動物專家們正在確認被非法捕獲的海龜是否屬瀕危動物。最初菲方的清點顯示有120只海龜仍存活,有234只海龜已經(jīng)死亡。幸存海龜已被放回海中,而漁業(yè)及水產(chǎn)資源局將找一個地方埋葬死亡的海龜。
此外,菲律賓移民局長米順在社交網(wǎng)絡上表示,移民局還將對11名中國漁民提出非法入境的指控。
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此前已派遣一名外交官至巴拉望省,探視被扣押的漁民,并就他們盡早獲得自由與菲方進行交涉。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(zhèn)漁業(yè)協(xié)會會長丁之樂11日在接受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這次被扣押的11名漁民都來自潭門鎮(zhèn),與菲律賓方面的交涉只能依靠外交部門,漁業(yè)協(xié)會正在做被扣押漁民家屬的安撫工作,目前這些家屬情緒穩(wěn)定。
從目前菲官方公布的信息來看,并沒有明顯證據(jù)證明中國漁民捕撈海龜,更多談及的是中國漁民可能從菲律賓人手上購買海龜。被扣漁民家屬表示,菲方“偷捕海龜”的說法并不可信。據(jù)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記者了解,進入2000年后,菲方開始強制扣押中國漁船、逮捕漁民,其中政治意味較濃。一般漁民被抓后,會被要求簽一份“認罪書”(并非中文書寫),即承認“非法越界到菲律賓海域捕撈”之類的罪名,從而變相讓漁民承認菲律賓對事發(fā)南海海域擁有主權。除了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外,巨額罰金及沒收船只、漁具,也讓中國的船主和漁民近乎傾家蕩產(chǎn)?!经h(huán)球時報駐菲律賓特約記者莊銘燈 環(huán)球時報記者丁汀 胡錦洋曲恒】
【責編 王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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