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梯應該是電梯,不應該是老虎,誰讓電梯變成了老虎,要找出責任人也不難,一是設計制造者或安裝者,二是使用者或保養(yǎng)者,還有一個就是檢測監(jiān)管的機構,反正逃不出這個范圍。
荊州商場“電動扶梯吃人”的視頻讓人看得心驚膽戰(zhàn),那個年輕的媽媽一下子被吞了進去,走在前面的男孩僥幸逃生。“世人有不測之福,又有無妄之禍”,絕大多數(shù)的感受是,“不測之福”少之又少,像這樣的“無妄之禍”卻似乎無日無之,頻發(fā)的這類事故讓人感覺這世界似乎處處危機四伏。
出事的是一個商場,每日顧客上上下下的電動扶梯,竟然是一頭假寐的老虎,會突然間張開嘴巴咬死人。電梯應該是電梯,不應該是老虎,誰讓電梯變成了老虎,要找出責任人也不難,一是設計制造者或安裝者,二是使用者或保養(yǎng)者,還有一個就是檢測監(jiān)管的機構,現(xiàn)在不知道是哪一個,但反正逃不出這個范圍。唯一知道的是那個帶孩子逛商場的年輕媽媽是沒有責任的,因為她們去的是商場,不是野生動物出沒的森林;她登上的是電動扶梯,不是老虎的背脊。
我覺得這樣的死亡特別令人恐怖,就跟三年前的“愚人節(jié)”,北京一位叫“楊二敬”的母親因人行道突然塌陷掉進熱力井一樣。那起事件雖然沒有視頻,但稍微想像那一幕就足夠令人膽寒。這不是流彈紛飛的戰(zhàn)爭年代,而是和平時期,車水馬龍的道路、人流絡繹的商場,居然成了隨時吞噬生命的陷阱和機關。
有人可能會說,這種事故發(fā)生的概率很低,不必過度擔心。事實上,危險之所以讓人感到恐怖,與發(fā)生的概率無關,而在于它的“隨機性”: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時候發(fā)生,災難會落在誰的身上。如果是去攀登珠穆朗瑪峰,或者賽車、拳擊、跳傘、潛水,或者乘坐飛機、輪船、汽車等交通工具,發(fā)生事故的概率可能比這更大,卻未必讓人恐怖,因為做那些事是自己的選擇。像那個從3.9萬米的大氣層邊緣跳下來的奧地利人鮑姆加特納,他如果遭遇不幸,大家可能只會惋惜,而不會覺得人人自危,因為對于絕大多數(shù)人來說,不會選擇去做這樣的極限運動。但我們卻不能選擇不去商場、不逛馬路,掉進電梯或熱力井的概率雖然微乎其微,但你無法防范,只能祈禱老天爺保佑,千萬別讓自己這么倒霉。
但老天爺總是靠不住的。這起慘劇讓我特別耿耿于懷的,是那兩個站在電梯頂部附近的工作人員,她們拼命去拽那名母親的手,卻不知道摁住那個紅色的停止按鈕,估計商場從來沒有做過這方面的培訓。我們做不到讓社會上每個人都了解那個按鈕——實際上這樣做也未必合適,因為有太多無聊或者缺乏公德的人,但作為特定的人員,比如所有使用電梯的場所,其管理者、經營者和從業(yè)人員,都應該經過相關的安全培訓,把它作為一種法定要求,使他們有能力承擔起保護消費者、同時也保護自己的責任。
那位母親掉下去時扒著電梯邊緣絕望的呼救,不知道會不會成為他兒子永遠的陰影。這固然是我擔心的,但我更擔心法律的“缺席”。商場往往是不差錢的,如果因為一筆大的賠償將這件事劃上句號,所謂“吸取血的教訓”就會成為一句空話,而那樣一來,意味著我們每一個人對于避免這樣的悲劇,并沒有比這位不幸的母親減少絲毫的可能。
中國人對生命有一種“僥幸”意識,習慣于把遇到這樣的不幸當成一種“劫數(shù)”,出了事認為是命中注定,人們更相信“偶發(fā)事件”受冥冥之中命運的主宰,而不相信用行為將之改變的“必然”。如果說這是一種關于生命的“文化”,要改變它,除了教育之外,法律作為“制度”的力量必不可少。扯遠一些說,如果說“制度”是文化土壤上長出的“樹”,那么在制度實施過程中那些受到懲罰的人,就像“落葉”一樣起到改良土壤之功。因此,通過法律去追究這樣的悲劇中有關人員的責任,給社會上的其他人敲響警鐘,才是真正減少它們重演的最有效的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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